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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树名木既是宝贵的物种资源,也是历史的见证者。但近年来,多地发生盗伐贩卖古树名木案件。据媒体报道,其中不乏一些古树名木资源破坏严重的案件。2600年的“古楠木王”被切块盗走;500年的樟木遭到砍伐;100多年的“金弹子”被锯断树根……如此珍贵的绿色资源被毁,着实让人感到痛心,也是对生态环境安全的严重破坏。
古树名木是见证历史、研究历史、探索自然奥秘的活文化,是珍贵的“活化石”“活文物”,承载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乡愁情思。保护古树名木,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、文化、生态、科研和经济价值。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,全国普查范围内古树名木共计508.19万株,其中5000年以上树龄的古树有5株。
古树名木作为不可多得和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,我国一直都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保护力度。早在2000年就印发了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》;2015年发布《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》,要求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、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;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《森林法》,将保护古树名木作为专门条款,成为国家依法保护古树名木的里程碑。
然而,在如此高压震慑态势下,仍有一些不良商家和盗伐者知法犯法,从组织者到经营者到获利者甚至形成了一条较成熟的犯罪利益链条。对此,相关部门要综合施力,对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并持续常态化,增强打击精准性和实效性,提升犯罪成本,加大惩治犯罪力度,让不法分子无路可逃。
值得一提的是,盗伐贩卖古树名木案多发生在林区资源比较丰富的偏远地区。究其原因:一方面是部分地区管理者对古树底数掌握不清、管理不善,法规政策传达不到位;另一面,一些偏远山区的群众古树名木保护意识欠缺,认为“我家老人种的树就是我们家的”。这也提醒我们,要加快对古树名木建立档案、设立标志的工作,尽最大可能划定保护范围,加强管护责任落实。如,引入科学的古树名木身份档案管理方式,进行精细化、个性化管护,建立空间数据库,按照“一树一档”方式登记造册实施管理等。
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,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,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。保护古树名木,既是落实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发展理念,也是对文化历史的一种传承。我们要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古树名木的合力,提升广大群众保护古树名木的法律意识。(苗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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